作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团队,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始终坚持以及时、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为己任,以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裁判宗旨,积极担负起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社会责任。通过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不断助力我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持续助推我市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近日,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受理了一起因工伤事故追偿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审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用人单位不服上诉至本院。二审时,合议庭经开庭审理及庭上做调解工作,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赔偿数额与给付期限上。之后,合议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反复做当事人的调解协商工作。在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当事人对给付期限的不同意见成为了阻碍本案调解成功的最后一道难题。
3月17日上午,合议庭成员一行来到了上诉企业,了解到该企业因疫情影响,目前资金十分紧张,上半年绝大部分企业资金已投入生产经营,预计下半年才有资金回流。合议庭认为企业表态只要八、九月份资金回流就马上履行赔偿义务,符合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现状。而该劳动者因在企业已工作多年,对企业的这种经营模式非常了解,也充分理解企业目前资金方面存在的困难,对自己始终坚持一次性给付赔偿款项的诉求作出了让步。双方最终约定在4月15日与9月15日,企业分两次将赔偿款项16.5万元给付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3月18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时,对合议庭将双方需另行诉讼解决的二次手术费用在本案中一并予以调解解决,均表示满意和认可,也对合议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减诉累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称赞。
一个月前,双方当事人曾满怀忧虑而来,如今握手言和,满意而归。本案的调解结果,一方面,使维权意愿迫切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另一方面,使处于生产经营困境下的企业得以喘息契机。“为群众办实事”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