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纠纷,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合议庭开展了一次案件判后回访活动。
涉案纠纷为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补交欠付的物业费。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工作下,两起案件最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并现场履行完毕。为进一步了解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系列案件做足准备,3月24日民四庭庭长赵洪梅带领法官助理王传路、书记员李明赴打渔山静海蓝湾小区,对案件当事人万君欣物业公司进行回访,与物业公司齐经理及部分业主代表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充分了解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面临的困难,耐心地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物业公司向法院反应部分业主不支持不配合,导致物业费收取困难,而物业公司缺乏资金又导致物业管理的乏力。通过此次活动,我们了解到了物业企业的困境,也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汇总研究,与企业共同研究出解决之道,避免了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发生。
此次回访活动,既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体现,也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