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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中院出台二十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1-07-02 1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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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葫芦岛市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推出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彰显司法为民宗旨。
一、互联网庭审操作手册助力“在家也能打官司”。
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葫芦岛中院精心编制互联网远程庭审“简化版”操作手册,让当事人能够直观、迅速地掌握互联网庭审的操作步骤,当事人利用手机或者电脑即可参与庭审,实现“在家也能打官司”。
二、开通法治化营商环境立案绿色通道。
对涉市场主体做到优先立案,开通“涉市场主体立案绿色通道”,符合缓交诉讼费条件的,积极办理诉讼费用缓交手续。设立“涉市场主体接待室”,着力纠纷化解。
三、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
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聘任金融纠纷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进一步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四、
清理发放执行案款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对未发放完毕的执行案款进行逐笔核实、集中清理、坚持边清边发、分类处理,做到案件、款项、当事人准确对应,实现100%依法返还,确保执行案款台账清底。
五、优化管理流程为执行案款发放提速。
重新制定执行案款管理的规定,简化案款发放的审批流程,将原来规定的到账执行款30日内发放缩短为10日内发放完毕,切实解决了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最大限度确保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六、实行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
在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各阶段和司法公开、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防止机械司法,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的影响降到最低。
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
自动语音服务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人工服务,由坐席员在工作时间提供“一对一”的在线诉讼服务。
八、开展诉调对接助推多元解纷。
积极与司法局、工商联、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对接,引入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开展线上调解、第三方调解、驻院调解,做到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
九、调档复印工作便民化。
档案管理部门及时为其他单位及外来人员办理调档事宜进行审批,积极沟通协调,并免费复印卷宗并设置自助复印设备。
十、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模拟法庭。
为全面加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在葫芦岛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完成了模拟法庭建设,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
十一、广泛开展基层普法活动。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院干警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军营等开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保密法》等普法宣传,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倾听群众呼声。
十二、“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
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大厅设有智能导诉机、诉讼风险评估机、诉讼服务一体机等设备;有立案流程、诉讼材料清单等导引图,并有人工导诉员等,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指导和服务。
十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对司法救助申请人进行实地走访,及时审理司法救助案件,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保障公民基本人权。
十四、立案“线上线下”服务联动。
积极推进网上立案、中国移动微法院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同时,做好诉讼服务大厅现场立案,当事人可视自己情况,选择便捷的立案服务方式。
十五、开通诉前音视频调解。
由特邀调解员通过在线方式为当事人进行案件调解,“让当事人跑腿”变成“让数据跑路”,促使双方纠纷解决。
十六、上诉案件立案电子化审查。
推进上诉案件卷宗电子化改革,将原来上诉案件立案审查纸质卷宗改为审查电子卷宗,极大地提升了上诉案件的立案效率。
十七、使用集约送达平台。
建立统一送达机制,线上电子送达与传统邮寄送达相结合,实现送达工作的专业化、精准化、快速化,提升裁判文书送达效率。
十八、推进胜诉退费工作。
为了解决胜诉退费不及时难题,细化工作流程,制定诉讼费交退办理流程指引,做到诉讼费退费应退尽退、一次办清。
十九、推广互联网云间庭审。
当事人利用手机或者电脑下载互联网庭审的客户端,然后按照法官发送的会议码就可直接进入庭审程序,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可以提高审判效率。
二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对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督促案件承办人依法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庭审过程,供当事人和案件相关人及时了解审理信息。
责任编辑:仲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