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已经全面启动。为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按《通知》要求,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日在南票区大兴乡政府开展“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 办实事温暖万家亲情”为主题的民法典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雪峰、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法官助理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葫芦岛中院民四庭庭长赵洪梅向大兴乡乡干部与各村第一书记及村民们等讲解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就群众关心、存在疑问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做出解读。法官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及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解读了《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新规,帮助群众了解了如何依托《民法典》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普及了关于《民法典》中关于增设“离婚冷静期”的新规定,对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定标准、离婚后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标准确定及处理办法、夫妻债务等纠纷问题做出了解读并提供了具有实操性的处理办法。
活动邀请了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群众讲解宪法的意义,律师通过案例“小明的一生”鲜活地讲解了胎儿从出生到死亡的相关权利义务。其中热点话题“宠物狗咬人事件”的法律解读让现场群众频频点头,对于游戏大额充值、误撞老人、校园高利贷、房租租赁纠纷等相关疑难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普及,让群众能更好的处理生活中遇到的相关事件。
通过此种方式,葫芦岛中院帮助群众了解了更多跟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引导大家注意防范法律风险、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减少生活中的不必要的损失。
针对群众法治需求,本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知识手册”等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并为群众提供了现场公益法律咨询。本次活动有利于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将宪法和民法典精神植入人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