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院务会议,研究部署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党组书记、代院长于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高志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等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做交流发言。
会议听取了各审判执行部门工作汇报,主管副院长对分管业务部门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于德江对各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予以肯定,勉励审判人员继续高度重视审判执行工作,在工作中讲求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
针对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于德江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结案率。严格按照省法院年初下发的《关于审判流程管理的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把握案件审限内的流程节点。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以案件执行完毕、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为工作目标,使各项执行考核指标得到综合提升。
二是严格审限变更的审批,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审限节点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我院《关于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注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强化案件审限节点管控。
三是序时推进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要提高认识,切实将司法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审判工作之中,科学安排、统筹管理、长效推进。既要认真贯彻最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互联网公开工作的规定》,又要依法依规,确保裁判文书“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文书公开率。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提高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应用水平。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程度的提高,应用水平和能力也要提升,让科技发展为审判服务的利好趋势得以凸显。要熟练掌握办案系统的深度应用,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同时,也要精准反映案件办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