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要是知道三万块钱能把自己送进监狱的话,恐怕就不会这么做了。孙某平时游手好闲,知道绥中县某镇新建了一个涂料厂,心生一计,找到厂长,威胁他如果不给三万块钱,就投诉涂料厂污染环境。没成想,钱到手还没捂热乎,就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判决有期徒刑,另处罚金 8000 元。因孙某未按判决缴纳罚金,绥中县法院执行局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以及廉政监督卡,并于同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孙某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网络资金、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得知孙某名下有汽车一辆,价值一万元左右。近日,执行干警与孙某最后一次沟通罚金的事,告知如果不按时缴纳就会将车辆拍卖,孙某听后态度消极,回复称依法办理吧。得此回复,执行干警迅速办理一系列手续,查封、扣押、拍卖,并及时将拍卖所得作为罚金上缴,捍卫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国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