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兴城市法院法官刘宝柱主动向组织要求,要到最偏远、最前沿、最繁重的东辛庄法庭工作。这一去就是 15 年。他用15年的坚守兑现了当初的庄严承诺。刘宝柱秉公无私、公平高效的工作作风得到当地百姓的高度称赞,连续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说刘宝柱扎根基层、服务百姓一点也不为过。1993 年,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百姓,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兴城市法院下设农村基层法庭。这时候,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宝柱主动向组织要到东辛庄法庭开展工作。当时的环境可想而知,软硬设施都很难达到理想的状态,刘宝柱每天要往返 100多公里的路程上下班。面对案多人少、审判资源不足等诸多问题,刘宝柱没有丝毫退缩,毅然担负起秉公执法审判的重担。他用勇于担当的司法情怀服务基层百姓,为群众答疑解难,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广大农村的田间地头、家庭院落都留下了他为民送达、耐心调解、调查取证、就地调处纠纷的身影。一次,在处理邻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刘宝柱驱车几十公里来到村民的家中进行现场调解。由于邻里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加之双方都是互不相让,刘宝柱先后多次来到村民的家中进行调解。在他的真诚服务感召下,两家最后各让一步,矛盾就此化解。类似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每每调解一起成功案件,刘宝柱心中都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功的喜悦。刘宝柱认为,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在广大的乡镇农村家长里短的纠纷很多,要善于把民事审判专业知识与解决群众的纠纷紧密结合起来,这不仅有效减少当事人对法官的抵触情绪,而且有效促使当事人学法、知法、守法。特别是案件宣判后,法官还要主动询问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对当事人有疑问或者不服的,要做到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审理民事审判案件中,需要经常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对每位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讲解、调解,每一份判决都会反复斟酌,力争说理透彻,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凭借着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超的审判技巧,20余年间,刘宝柱共审结 3000 余件案件,无一矛盾激化、缠诉上访现象。刘宝柱曾经历过两次重大手术。当他的身体刚刚有所恢复好转,他就坚持上班,可是每天往返100多公里的路程让他的身体越来越吃不消。一次在办案的过程中,因为身体的原因和路途颠簸再加之当时身患肺炎,刘宝柱晕倒在工作岗位上,最后导致肋骨骨折。审判工作的劳累、人少案件多的实际情况还有自己前后经历两次重大手术这些客观原因都没有将他击退,刘宝柱用15年的坚守兑现了他的庄严承诺。多年来,刘宝柱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不断开展自学自检,自觉接受党性洗礼,在司法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在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他作风优良,廉洁奉公,面对同事与当事人,始终以笑脸相迎,但对于当事人及其亲属试图以各种钱物相赠时,他却疾言厉色,在法院工作期间从未有过重大过失、违法违纪或损害法院形象的情况发生。始终保持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作为民三庭审判长,他经常以这样的标准教导新任法官,高尚的道德情操让刘宝柱多次成为法院干警主题演讲中廉洁奉公的典范,受到领导和干警的充分认可。刘宝柱说,作为一名法官,要敢于对人情案说“不”,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要始终不忘本色,不为私利所动。一定要牢固树立审判工作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服务人民的理念,使审判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并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先进思想,坚决抵制不良思想,勤恳工作,无私奉献,尽职尽责,做一名无愧于人民的合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