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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2-05-17 17:09:07 打印 字号: | |

为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群众运用法律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联合教育培训科,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一、宣传部署有速度,掀起学法新热潮

4月27日,刑一庭召开庭务会议,部署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会议指出,要将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设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具体任务分解到人,充分调动全庭室力量。联合教育培训科集中组织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平台、立体化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声势,掀起普法新热潮。

二、理论学习显深度,谱写守法新乐章

刑一庭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认识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条文内涵精髓,明确人民法院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应用,全面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

组织干警自学该法,通过自行收集资料、购置教材等形式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条文,确保全庭室干警学深悟透。同时,通过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方式,检验干警阶段学习成效,考察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和适用能力。

三、主题宣传增温度,践行用法新风尚

坚持生活化原则,注重语言视角。市法院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5月16日,刑一庭、教育培训科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贴挂海报、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鼓励民众敢于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作斗争,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目前,葫芦岛市法院共计发放宣传彩页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 20 余人次,制作宣传海报6张。

四、线上普法拓广度,打造知法新风景

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借助网络力量探索宣传新渠道,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活动的辐射面和感染力,提升主题宣传实效,扩大宣传影响力。



     
   
市法院利用外墙 LED 电子屏幕,循环、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自制宣传视频;利用办公楼内LED屏幕24小时滚动播出法条内容及亮点解读;利用法院“一网双微”官方新媒体平台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及内容解读;利用公众号推送自制动画视频短片;组织庭室干警参与知识竞赛。

 
责任编辑:仲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