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葫芦岛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志军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月16日至17日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和全市政法系统政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简要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强调和安排,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新时代葫芦岛振兴发展上展现法院的更大担当和作为。
各基层法院围绕政治建设、司法改革、强基工程、审判质效、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和护航党的二十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报。
全市基层法院和市法院各部门紧紧围绕本次会议精神,立足本单位和本部门实际工作开展热烈讨论,科学研判当前形势,分析自身短板不足,谈认识、讲方法和提建议。
会议指出,距年底还有不到四个月时间,审判执行任务艰巨,各项重点工作仍需深入推进。全市法院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聚焦省法院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更高政治站位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争先进位。坚持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为人民司法事业培养忠诚、干净、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材。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活动与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促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要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制约司法效能的突出问题,实现审判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三大诉讼制度改革为抓手,狠抓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加强审判管理为切入点,狠抓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要以提升初始案件质量为突破口,稳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
要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严格落实省法院提出的“求实”理念,和“站位有高度、司法有温度、工作有精度、行为有尺度、创新有深度、落实有力度”的“六度”法院文化建设具体要求。要按照最高院确定的文化建设内容和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各院工作特点和院情实际,借鉴兄弟法院先进工作经验,发挥地域优势,运用文化资源,切实抓好制度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和文化载体建设。要组织开展争创文化品牌活动,坚持“一院一品”,打造文化建设品牌,提高知名度,提升影响力。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护航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护航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重要性,拿出钉钉子精神,全力实现“六个严防发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要紧盯重点,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全市法院护航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省委14号文件要求,稳步推进诉前调解、源头化访工作。要全面推进《辽法二十条》落地见效。认真总结《辽法二十条》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广泛加以宣传,推出葫芦岛法院服务大局的特色品牌。
要全力摆脱审判质效综合排名长期居后的不利局面。要正确把握质效指标调整内涵,继续将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作为检验法官办案效率的重要参考,加强法官自我监测和结果运用。对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大幅下滑或者长期落后的法院,市法院将进行专函督办。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狠抓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严格审限管理,强化院庭长和承办法官职责,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要强力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要认真对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标准(试行)》,结合自身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人民法庭建设进度。对年底前能够达到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标准的,要及时补充报送,力争年底前如期完成50%人民法庭“五化”达标和建成20%示范法庭的工作目标。
要持续用力,坚决完成全省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任务。全市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盯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和工程化推进清收挽损工作,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落实。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扎扎实实开展省委巡视和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