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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滕启刚式干警| 热爱审判事业的办案能手——连山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赵志凤
  发布时间:2022-09-30 10:40:02 打印 字号: | |

赵志凤,现任连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庭一级法官。人们常说,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她凭借着对法治事业忠诚热爱、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研业务,勇挑重担,她以精湛的法律业务知识和高超的裁判沟通能力得到各界普遍认可。自2013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700余件,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百名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2007年,赵志凤进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先后在院流程办、审判(执行)管理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团队、诉讼服务审判团队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能业精于勤,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作为基层法官,尤其是负责民事审判工作,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是一名法官的职责所在。”她既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在办案过程中,赵志凤会对每位当事人进行耐心的疏导和讲解,每一份判决都会反复斟酌,力争说理透彻,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使当事人正当权益得到及时维护。2020年,赵志凤审理的刘某等人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此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庭前,她先后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提出调解意见,并在双方的诉辩中找到化解纠纷的方向。庭中,由于原告人数较多,各抒己见,给案件的调解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她并没有放弃,在庭审中抓到可调解的可能性时,不厌其烦的逐个与原告沟通,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将双方的意见进行总结后再针对其中争议进行答疑解虑。赵志凤知道,想让双方达成和解,首先要让双方相互理解,于是在双方沟通时一直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功夫不负苦心人,凭借着赵志凤的不懈努力,最终打破了当事人的心理隔阂,双方在违约金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案件成功调解,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赵志凤常说:“案件终结不是我们的目的,我最希望的是,当事人可以互相理解,案件解决后还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而她也正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细心和耐心,使一件件民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面对案件多、种类杂的复杂形势,她总是能耐心、高效地处理每一个案件。2020年,在审理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前原告在被告保险公司给其儿子投保了商业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二倍的基本保险金额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事发后原告向被告报了案并请求给付保险金,但被告拒绝履行保险合同。原告因丧子之痛,而被告保险公司又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他情绪非常激动。赵志凤了解案情后,一面安抚原告情绪劝解开导,一面积极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进行沟通。最终在她的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了调解,随后被告公司及时向原告给付了保险金。像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有人说她像一个邻家大姐,说起话来中肯有力,有人说她又像一个老朋友,做起事来尽心尽力。但她一直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为人民服务的法官。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赵志凤始终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凡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守法官的道德底线,真正做到了廉洁司法。她常说:“法官的名誉是无价的,既然做了法官,就应该对得起这份神圣的职业。”


法官的工作是艰辛的,做好每一项工作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十多年来,赵志凤却以苦为乐、以干好工作为乐,勤奋认真、爱岗敬业。在工作中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理想信念坚定,为民情怀厚重,勇于担当作为,是一名滕启刚式的优秀法院干警。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