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盘点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丰硕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为建设法治葫芦岛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葫芦岛中院出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5+5+5+1专项活动”任务分解方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葫芦岛高质量发展。通过座谈、送法入企、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保姆式”司法服务,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105条。活动受到企业广泛好评,经验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和《法治日报》刊发。
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
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办案速度,加大案件速裁力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26144件。依法保障人民安居立业,审结涉及就业、医疗、养老、教育案件2080件。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妥善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案件955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审结农村土地承包、股份合作、乡村环境整治等案件360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4563.81万元。依法惩治生态环境侵权行为,着力以司法审判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美好向往。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依法有序开展案件提级管辖,强化下沉案件监督管理。下沉案件128件,提级管辖4件。
提升诉讼费退费工作质效
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便民服务,缩短诉讼费退费期限,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葫芦岛中院出台便利退费新举措,财务部门与相关业务庭联动,定期收集退费案件具体信息,以实现及时退费。针对涉企、涉老等特殊诉讼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免除当事人往来奔波之苦。全年办理胜诉退费案件9033件,总金额8288.56万元。
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
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葫芦岛中院全力推进两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以“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为一体的“一站式、全覆盖”诉讼全流程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网上缴退费等服务方式,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司法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4020件、网上开庭4129次、网上调解7589次、网上缴费16942笔。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解纷路径,高效化解矛盾,为群众解忧。全市法院招录诉前调解员74人,新建、改造诉前调解工作室94间,全年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73.04%,诉前调解成功率86.90%。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出“法治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讲好“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庭审观摩、“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宣讲“青少年犯罪预防”、“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辨别是非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引导学生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打造葫芦岛特色少年法庭品牌。
坚持“开门纳谏”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38人次。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受理检察监督案件242件。努力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落实到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