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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宪于心 守宪于行——葫芦岛两级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3-12-04 09:23:2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升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集体宪法宣誓活动。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高志军主持宣誓仪式。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江领誓并讲话。

上午9时,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市法院员额法官在于德江院长的带领下,高举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向宪法许下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法官们铿锵有力的誓言,是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也是对党和人民永秉司法初心、永怀为民之情的郑重承诺。

宣誓后,于德江就如何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坚定信念,做法治发展的领航者。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勇于担当,做公正司法的守护者。树牢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之生命理念,站稳立场、挺直脊梁,铁面无私、秉公办案。三要深入群众,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千方百计走好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四要慎用权力,做廉洁司法的示范者。严格落实“十个不准”“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慎用权力、用好权力,珍惜法官的身份和荣尊。

宪法宣誓,“宣”的是初心使命,“誓”的是责任担当,葫芦岛法院人将牢记初心使命,践行铮铮誓言,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司法保障民生福祉,为“法治中国”“法治辽宁”奉献更多葫芦岛实践、葫芦岛元素、葫芦岛印记。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