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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中院召开中层干部任职谈话会
作者:陈姝蓉  发布时间:2024-02-06 14:34:1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激发中层干部担当作为,大力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2月5日下午,市法院召开内设机构调整中层干部任职谈话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高志军主持会议,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丹和中层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上,金丹宣读内设机构调整后中层干部任职决定。

于德江指出,内设机构调整优化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中层干部重新任命和调整交流注重审判中心、上下贯通、规范严肃,健全了工作衔接机制,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进一步拓宽年轻干部成长进步空间,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并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增强系统思维,推动依法能动履职尽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对推动葫芦岛地区法院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层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系统思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围绕办好案、多办案,想问题、谋良策,出实功、显实效。要加强能动履职,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做好力量资源整合,在思想上谋在先、干在后。树立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第一责任意识,保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进葫芦岛地区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履行“一岗双责”,抓好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层干部作为部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党建、业务 “两手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首先要筑牢自身廉政防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牢记廉洁高于司法,保证自身的清正廉洁。同时要积极履行从严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监督本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力求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精英队伍。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