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要时刻牢记这一责任,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爱和关心中茁壮成长。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有道德、有品质、有能力的下一代,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月9日,兴城法院依法向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实施以来,
兴城法院发出的
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孩子缺乏关爱致违法,家长要接受教育指导
2024年1月,小睿(化名)因琐事对小明(化名)心生不满,在对方视频作品下评论挑衅、发生口角。当天小睿前往小明发送位置地点,见面后小睿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小明腿部连扎数刀后,又使用路旁扫帚抽打对方头部,造成小明身体多处受伤。兴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小睿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小睿父母离异,其跟随父亲一起生活。由于其父忙于生计,对小睿的思想精神和生活学习情况疏于关注,未能给予小睿足够的陪伴、呵护和教育,正处于青春期的的小睿遇到情感问题时,两位监护人均缺位。孩子未能得到及时正确引导,致使小睿法制观念淡薄,放松对学习、生活和交友的要求,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月9日,小睿父亲按照《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来到兴城市人民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小睿父亲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耐心帮教深表感激,表示将积极履行家长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健康成长。
法官提醒:
未成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家庭是第一学校,家长更是第一任老师。不论您的婚姻生活处于何种状态,身为孩子的父母、老师、监护人,都应积极主动承担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教育、引导责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培养教育子女。
来源:兴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