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葫芦岛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典”亮美好生活。
模拟法庭生动普法
5月30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龙港区人民法院、葫芦岛市第三实验小学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随着法槌声响起,模拟法庭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改编自我市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还原庭审过程以案说法,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养成良好的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活动结束后,市法院刑一庭干警贾霄对本次活动作了点评,并结合案情,倡导同学们不做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结合实际案例“精准式”释法明理,使学生懂美丑、明是非、辨善恶,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典”亮街区
5月17日,绥中县司法局牵头,在绥中县市政广场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绥中县人民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民法典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民法典蕴含的法理和核心价值,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氛围热烈,干警们与群众交流互动,普法过程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典”亮乡村
5月23日,兴城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到郭家镇、药王庙乡开展平安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活动现场,刑事审判庭法官围绕农村民间纠纷、“民转刑”案件、犯罪原因分析、如何化解矛盾预防犯罪四个方面开展法律知识讲解,并结合审判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后,法官向村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预防网络电信诈骗等宣传图册资料,引导村民树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共建平安和谐乡村,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典”亮校园
5月10日下午,绥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明月作为法治副校长,到绥中县逸夫小学开展“杜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校园普法讲座。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分六部分开始讲解,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通过讲实例提高学生听课兴趣,并对如何让学生远离校园欺凌进行着重讲解。课堂中学生们全程全神贯注,积极互动,纷纷表示此次课堂趣味满满,收益颇多,切实提升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
建昌县人民法院联合团建昌县委在建昌县二道湾子蒙古族乡初级中学开展“典亮青春 护航成长”民法典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建昌法院政治部干警张诗沅围绕校园欺凌以及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从“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如何保护我们”“生活中的民法典”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张诗沅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贴近学生日常生活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让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维护生命、健康、姓名、肖像、隐私、名誉等基本权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葫芦岛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继续探索开展更多接地气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维,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