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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葫芦岛地区对外委托拟补充入册鉴定评估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3 18:01: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辽高法〔2019〕93号)、省法院《关于更新全省法院鉴定评估机构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现将2024年葫芦岛地区对外委托拟补充入册鉴定评估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房产评估类

1、葫芦岛金信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辽宁科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土地、资产评估类

1、辽宁科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工程造价类

1、葫芦岛渐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葫芦岛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葫芦岛隆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中分公司

7、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会计审计类

1、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机动车评估类

1、葫芦岛顺海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2、绥中博鑫二手车评估有限公司

3、辽宁众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六、法医临床类

1、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

2、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司法鉴定所

3、沈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4、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七、海损评估类

1、辽宁润田海洋水产资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大连鸿泰海洋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913日起至9月20日截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提交书面异议书。

受理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00分(工作日)。

技术联系电话:0429-8580575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