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辽高法〔2019〕93号)、省法院《关于更新全省法院鉴定评估机构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现将2024年葫芦岛地区对外委托拟补充入册鉴定评估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房产评估类
1、葫芦岛金信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辽宁科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土地、资产评估类
1、辽宁科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工程造价类
1、葫芦岛渐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葫芦岛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葫芦岛隆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中分公司
7、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会计审计类
1、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机动车评估类
1、葫芦岛顺海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2、绥中博鑫二手车评估有限公司
3、辽宁众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六、法医临床类
1、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
2、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司法鉴定所
3、沈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4、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七、海损评估类
1、辽宁润田海洋水产资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大连鸿泰海洋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9月13日起至9月20日截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科提交书面异议书。
受理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
技术科联系电话:0429-8580575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