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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服务保障金融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市法院召开葫芦岛地区金融保险审判工作座谈会
作者:冯爱文  发布时间:2024-09-20 14:39:48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服务金融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金融保险领域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9月19日下午,市法院召开葫芦岛地区金融保险审判工作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江,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分行行长李杨,市金融监管局分局局长梁雪松,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景东出席会议。市法院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全市7家金融机构和8家保险机构、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基层法院负责金融保险审判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法院副院长康广欣主持。


会议通报了葫芦岛地区近年金融保险审判工作情况。银行、保险公司代表介绍行业业务操作规程和纠纷处理流程。参会机构就金融保险纠纷处理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对当前金融保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德江表示,参会各机构的交流发言对完善法院工作有很大助益,葫芦岛法院需要听取各方声音,拓宽金融保险审判视野,更加精准地服务葫芦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参会机构对金融保险审判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于德江院长进行了回应。他指出,了解金融保险机构需求是维护金融保险市场有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于德江指出,做好金融保险审判工作,一要牢牢树立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中,从源头化解金融风险。二要树立服务保障意识。要主动履职担当,将服务和保障金融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树立意识自治理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市场有序发展。四要创新裁判方式。探索金融纠纷要素式审判,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

本次座谈实现了搭建平台,沟通交流,共同研讨的目的,为葫芦岛地区营造理念一致、双向奔赴的司法氛围创造了条件。

 
责任编辑:宣传教育科